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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至16岁用户每月充值不得超过200元。

母婴育儿 2024-05-30 浏览(36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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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鲁元)近年来,未成年人充值金额较大的网络游戏退款难。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首次对退费提出了详细的标准和建议。根据各方过错,明确划分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方的责任比例。

在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金额方面,团体标准拟规定网络游戏公司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岁以上16岁以下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400元。

近年来,未成年人游戏费用退还纠纷时有发生。是否退费、退费多少、责任归属等问题众说纷纭,往往导致矛盾升级激化。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退款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和监护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情况承担责任,最终体现在退款比例上。

对于“过错”的界定,《意见稿》也给出了相应的参考情景和建议的责任比例。其中,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过度充值的,将承担100%责任。

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法律法规配置了防沉迷措施,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者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那么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比例一般为30%至70%,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如果监护人存在多次或多次过错情形,如主动帮助未成年人绕过人脸识别手段,让未成年人长时间持续消费,则会加重责任,甚至承担10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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