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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滑梯逆行时孩子被踢倒谁该负责?

母婴育儿 2024-06-04 浏览(46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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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社区都建起了儿童游乐场。然而,当孩子玩滑梯时,如果缺乏父母的照顾,也可能发生意外。

在重庆就发生过这样一起纠纷。两个孩子爬上爬下滑梯逆行,结果一个孩子被另一个孩子踢倒摔倒。那么,谁该为此负责呢?

两个小孩在玩滑梯时接触到了。

一人跌倒受伤。

重庆市万州区某公共场所的视频显示,当天下午,5岁的小丁和6岁的小罗在小区的儿童游乐场玩滑梯。在玩的过程中,小丁和小罗一起在滑梯上向后爬,然后滑了下去。

突然,一个意外出现了。当小丁爬到第一个弯道时,他停了下来,被正在向上滑的小罗踢倒。小丁从滑梯上摔了回来,头先着地,重重地摔在地上。当时小丁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儿就起不来了。后来周围聚集了很多人,小丁终于在大人的帮助下爬了起来。

事发时,小丁的监护人不在现场。是周围的邻居帮小丁回了家。

小丁的父母在外地上班,小丁每天由奶奶照顾。第二天,小丁抱怨头疼,奶奶把小丁送到了医院。医院诊断显示,小丁的颅骨骨折、左顶枕部头皮血肿、急性肠胃炎。之后,小丁住院一个月。

事发后,小丁的父母从外地赶回,到物业管理公司调取了小区的公共视频,才弄清了小丁受伤的原因。

小丁的监护人认为,小丁是被小罗从滑梯上踢倒在地的。当时小罗的爷爷也在现场,但他并没有阻止小罗的危险行为。医疗费应由小罗的监护人承担。不过,小罗的监护人认为,这些费用不应该由他们承担。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图:双方当事人都是年幼的孩子,无论是在家还是外出游玩,都应该有父母陪同。但在这起案件中,因为孩子的父母在家忙,就把孩子托付给了他们的奶奶和爷爷,他们都认为自己一方没有过错。最后我没有自行调解,所以我去了法院。

原告和被告各执一词,都认为责任在对方。

小丁的监护人觉得他的孩子在滑梯上玩得很好,但小罗把他踢到了地上,摔成了颅骨骨折。小罗的家人认为孩子们在一起玩滑梯时发生一些碰撞是正常的,他们不应该对此进行补偿。

于是小丁的监护人委托律师将小罗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小丁住院的部分费用以及小丁父母为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2万余元。

原告

原告小丁认为,事件发生时,小罗的监护人在发现小罗在滑梯上玩耍时不仅没有制止小罗的危险行为,而且在小罗受伤后也没有对其进行治疗,导致小丁的健康受到损害。

原告诉讼代理人李颖表示:小罗的爷爷知道小罗对孩子的摔倒负有责任。我们认为他没有营救他,他在推卸责任。

被告

与原告的主张相反,被告小罗的监护人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因为小区的儿童游乐场有物业管理公司专门设立的广告牌,牌子上明确写着未成年人玩耍时必须有成年人陪同。所以,小丁的受伤是因为小丁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与自己无关。

针对原告小丁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被告小罗也不予认可。他们认为小丁的入院是由急性肠胃炎引起的,而不是由身高空下降引起的,并质疑小丁的家人为何在事发27小时后才带小丁去医院治疗。

此外,被告小罗还提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滑梯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小丁应追加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为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没有责任。

对此,承办法官介绍,要判断这起事故谁应承担责任,首先需要明确小丁在医院的受伤是否与摔倒有关。法官来到医院,调查了小丁在事发27小时后入院治疗的原因。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图表示:小女孩当时从1.7米的高处坠落,造成脑损伤,可能造成了脑震荡。随后的反应可能是呕吐或腹泻,具有延迟性。小女孩的反应与颅脑损伤导致脑震荡的后续反应完全一致。

同时,法官说:

在玩滑梯的过程中,小丁存在倒爬滑梯等危险行为,小丁本人也存在一定过错。

作为未成年人,小丁在玩滑梯时应由监护人陪同。事发时,小丁的奶奶并不在现场,而是将孩子独自留在儿童游乐场,导致小丁处于无人看管的危险境地。

法官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原告小丁本人有责任,而小罗也有责任。

首先,在玩滑梯的过程中,小罗也有和小丁一样的危险行为,比如倒着爬滑梯和站立滑行。小罗在滑下的过程中接触到了小丁的身体,导致小丁从约1.7米高的滑梯上坠落并受伤倒地。

其次,事故发生时,被告小罗的爷爷虽然陪同小罗在儿童公园游玩,但未及时发现、劝说和阻止小罗在滑梯上逆行。

最后,作为监护人,小罗的爷爷还有另一个过错,那就是他在发现小丁摔倒后没有积极救治小丁。

万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冯静:虽然小罗的爷爷在操场上,但他的目光并不在小罗身上。其他家长把小丁扶起来后,小罗爷爷看到可能出事了,就从另一边把小罗叫过来,领他回家。

经法院综合评估,判决原告小丁承担40%的责任,被告小罗承担60%的责任。

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是否应该对小丁的受伤负责呢?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对其过于苛刻。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图:滑梯没有发现质量和安装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也尽到基本的安全监管责任。幻灯片上标明它适合几岁的孩子,并写着需要父母陪同。

最后,法官提示:喜欢玩是孩子的天性,但未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淡薄。儿童玩耍时,监护人应细心陪伴和保护,教育和引导儿童正确使用滑梯等游乐设施,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意外发生。如果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孩子发生意外,给他人造成损失或者给自己造成伤害,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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